玻璃钢(FRP)也称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是指用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生产的塑料制品。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国把玻璃钢归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国统局代码30)中的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C306),其统计4级码为C3062。
(二)玻璃钢产品分类
玻璃钢产品主要包括:玻璃纤维型材、玻璃纤维板;玻璃钢瓦、建筑用玻璃钢制品;玻璃钢防腐制品;节能、节水和废气处理用玻璃钢制品;车辆运输工具用玻璃钢制品;机械、电机、电器用玻璃钢制品等。
玻璃钢行业政策环境分析
(一)玻璃钢行业监管体制分析
我国玻璃纤维及其制品制造业主要由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进行管理。政府主管部门原为国家发改委,现为工信部;行业协会主要是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和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
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的主要职责为:建立行业信息资料库,提供国内外经济技术情报和市场信息;制定行规、公约和行业道德规范,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和行业声誉、协调行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有关争议和问题;向政府部门提出制定行业规划、经济技术政策和标准、经济立法等方面的建议;总结会员单位的先进经验、组织协作交流等。
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的主要职责为: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技术、经济政策和立法等方面的建议;协调行业内的经济活动、规范企业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行业经济指标统计和调查研究工作,以及质量监督和评价工作;推动整个复合材料市场及应用领域的扩大和发展。
(二)玻璃钢行业相关产业政策
据《玻纤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要实现玻纤总产量280万吨,销售收入800亿元,平均(池窑)能耗减少到0.6标煤/吨纱以下,平均(行业)铂耗减少到0.8g/吨丝,实现出口创汇30亿美元;深化玻纤制品加工、开发更多新产品,不断开拓玻纤制品应用领域。玻纤复合材料正迎来发展的黄金时期。
图表:影响玻璃纤维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情况
2012年10月,工信部发布《玻璃纤维行业准入条件(2012年修订)》。相比于2007年发布实施的《玻璃纤维行业准入条件》来看,2012新版在企业生产布局、工艺与装备、能源消耗、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等领域全面提高了行业的准入门槛,从中看出中国玻璃纤维行业从量变到质变转型的决心。
最新数据及具体内容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玻璃钢行业产销需求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
(三)玻璃钢行业政策环境总结
我国玻璃纤维企业受国家行业准入条件的影响较大。从上文中的国家行业准入条件对比可以发现,国家政策对玻璃纤维行业中的企业布局地址选择、能耗、生产规模环境保护等各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且进入门槛大幅度提高,这将有助于我国玻璃纤维行业从量变到质变的转型。
另外我国玻璃纤维行业受出口政策、国外反倾销调查等的影响也较大。2007年7月1日起,我国玻纤出口退税率从13%下调至5%,国内多家企业随之几乎同时对玻纤进行了涨价调整,以消化不利影响。2009年3月,国家又将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很大程度上帮助出口型企业渡过了难关。近年来,我国玻璃纤维企业一直遭遇来自欧洲、印度等地的反倾销调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出口外销。
玻璃钢行业发展状况分析
中国的复合材料/玻璃钢工业肇始于1958年,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①1958-1978年为第一阶段,致力于国防军工,从无到有,为中国复合材料/玻璃钢工业发展打基础。②1978-1998年是第二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从计划经济转型为市场需求导向,复合材料/玻璃钢工业厚积薄发,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全面开花。先进复合材料开始起步,初步建立了完整的研发生产测试体系。③1999年以来,新产品迅速上升,新产品、新工艺与世界同步发展,中国的复合材料/玻璃钢工业开始腾飞,先进复合材料在航空航天领域获得了新的发展。
由于玻璃钢具备优越的性能,并且有利于环保,国民经济各领域都开始使用玻璃钢来代替其它材料,并且需求有逐步扩大的趋势。目前,玻璃钢产品应用市场已涵盖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主要包括:黑色冶金业、有色冶金业、电力行业、煤炭业、石油化工、化学工业、机电工业、纺织工业、汽车及摩托车制造业、铁路业、船舶工业、建筑业、轻工业、食品工业、电子工业、邮电业、文化、体育及娱乐业、农业、商业、医药卫生业、军工及民用等各个领域。